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2021-06-25 09:58:38 来源:中华财会网
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1、在湖南考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现在在外省从事会计工作,还需要在湖南进行继续教育吗?会计证还需要迁出吗?
答: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应该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无需迁出。
2、为什么登陆继续教育报名页面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
答:很可能是因为您还未参加信息采集,应先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进行信息采集,待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登录密码与您在信息采集中设置的密码一致。
3、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
答:可以补学,登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中的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选择要补学的年度,选择网校,缴费后即可学习。
4、继续教育是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吗?在哪里学公需科目?
答:自2017年起,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专业科目只需登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中的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即可进行学习;公需科目的学习网校由省人社部门认定,学习网址附在“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录界面的左边,会计人员根据提供的链接,自行选择网校进行学习。
5、学完公需科目后,为什么在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还是只显示60学分?
答: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在不同的平台进行学习,分数在各自的平台显示,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只显示专业科目学习学分,您只要在各自的平台完成了当年度继续教育即可。
6、完成继续教育后需要做学分合并吗?
答:需要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人员在参评当年可以前往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学分合并,其他会计人员只要分别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即可,无需进行学分合并。
7、现在不属于湖南省会计人员了,以前在湖南做继续教育的记录还能查询到吗?
答:您可以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中的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录界面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查询”,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可以查看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8、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可以进行学分折算吗?去哪里折算?
答: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通过一门,即可折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登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中的继续教育学分折算,选择对应折算项目,提交证明材料即可。
9、在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已经折算了90学分,还需要学习公需科目吗?
答:需要,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上折算的项目只能折算为专业科目学分,公需科目学分必须在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之后才能取得。
10、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学分折算吗?
答: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且成绩达到80分以上,可以进行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中的继续教育学分折算,选择对应项目,提交考试成绩单即可。
11、学分折算提交后,多久能够审核通过?
答:一般会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审核。
12、已经完成专业科目网校学习课程,但在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上却没有记录,怎么办?
答:请联系对应网校的客服,确认您是否确实完成了课程,如果确已完成,让网校重新传送完成记录到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即可。
13、不进行继续教育,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会失效吗?
答:不会失效。
14、会计人员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合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相关热词搜索: 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上一篇:某会计人员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时,误将700元填写为7000元
下一篇:2021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