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阳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17-08-09 09:09:44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17阳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17年阳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四)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 财政部在2017年度发布的与会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会计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三、培训对象
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
四、培训方式
为了方便会计人员学习,今年市直所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网上远程教育培训,市直不再举办面授培训学习;各县(市、区)财政局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远程教育培训,也可以集中培训方式进行。参加网上远程教育培训的不得少于24课时,参加集中培训的不得少于3天时间。网上学习的流程:持证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点击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办理→从业人员(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远程教育入口→进入远程教育→点击开课情况→点击进入→华夏会计网http://www.hxacc.com→继续教育培训入口→选择所属省份及地区→注册→学习(学习内容自选,但不得少于24课时)→考试→打印学习证明书→到属地会计管理部门交费→登记当年教育学习记录→确认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五、培训时间
2017年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17年9月至12月底止。参加网上远程教育培训的同志,经考试合格,凭学习证明书30天内必须到属地会计管理部门确认,逾期自负。
六、收费标准
持证人员每人130元(含书本资料费)。
七、培训要求
持证人员要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阳江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3412026。
阳江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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