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自贡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
2017-08-09 09:07:48 来源:中华财会网
关于2017自贡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7 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财会〔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按要求参加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各区(县)、各部门根据本区(县)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的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安排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政府会计准则4个学时;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8个学时;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三、培训方式
今年全市继续开展网络教育和面授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加继续教育。面授由财政部门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检查学员学习情况。
四、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管理和监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各区(县)财政部门按照继续教育的基本内容、培训方式和学时等基本要求,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强化监督指导,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
需要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在开班培训之前,应将培训内容、学时、人员、地点等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以便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指导。培训结束时,应安排2个学时考核,检测会计人员学习情况。
五、登记制度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等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信息化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六、市本级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网络方式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面授方式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市财政局二楼会计科;电话2109264、2103723
自贡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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