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13注会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
2013-04-22 14:02:20 来源:中华财会网
沈阳2013注会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
沈阳2013注会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辽宁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24-23496703)。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13年5月7日至15日(不含公休日)。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不含公休日),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311房间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预收)标准为专业阶段60元/科;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两科,考试报名费标准为65元/科(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财政厅收费文件规定为准,多退少补)。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四)沈阳考区资格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地点: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公安医院对面。)
咨询电话:024-22703418;227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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