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中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2012-11-22 13:46:06 来源:中华财会网
问: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人民共和国...
问: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会计从业年限计算起始时间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且按照规定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起计算。
(3)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