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13年8月起试点“营改增”
2013-05-16 20:18:33 来源:中华财会网
四川成都2013年8月起试点“营改增”
四川省试点行业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起实现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开始执行增值税制,9月1日起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
试点范围
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下文简称“营改增”)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国税局获悉,成都也将于今年8月1日起,在这两个行业率先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预计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市5万余户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的整体税负将降低。
8月起5万余户“营改增”
我市此次营改增的试点行业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从目前掌握的初步数据来看,此次成都“营改增”将涉及5万余户纳税人,“具体的数据,要在摸底完成之后才能掌握,从整体上来看,这部分纳税人的税负将降低。”
市国税局提醒,试点行业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起实现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开始执行增值税制,9月1日起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
6月10日前建立征管档案
虽然此次“营改增”只涉及两个行业,但工作量仍然较大。据悉,此次涉及的5万余户纳税人,有的先前只有市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因此还需要补办国税系统的税务登记证。
市国税局介绍,从5月20日起,成都市国税局下属的20个区(市)县国税局将组织人员对地税部门已传递的试点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户调查,确认纳税人的经营业务、营业收入、减免退税、发票使用、个体定额等关键信息,并进行信息补充采集,形成基于国税征管需要的基础数据,建立试点纳税人征管档案。
按照市国税局目前的工作进度安排,征管档案将于6月10日前建立。
“档案建立工作非常繁琐,希望纳税人全力配合,详实地填写调查核实表。”市国税局征管处介绍,为了方便纳税人,市国税局还会在填表的同时受理税务登记证申办,“为纳税人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