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电话地址及部门职责
2017-05-30 09:09:53 来源:中华财会网
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电话地址及部门职责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内设综合科、选案科、检查科、审理科、执行科五个职能科室和思明区局稽查局、湖里区局稽查局。
地址: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0-11楼
一、综合科 (电话:5811509)
(一)参与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对本局公文审核把关;
(二)负责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三)督促检查会议、文件和局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信息的搜集、编辑、报送、统计等工作;
(四)负责文件资料的印制、收发和运转,管理文书档案和稽查案件档案,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内部干部廉政、作风等问题),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工作;
(五)负责本局保密、安全保卫、交通、通讯、水、电、生活福利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局财务、财产的管理及各种设备购置工作;
(七)负责本局基建和修缮;
(八)负责管理本局食堂、接待等工作;
(九)负责科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十)负责人事(含劳动工资、考勤、人事档案)以及本局工勤人员和临时人员的管理;
(十一)协助局党支部做好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和实施税收宣传工作。组织本局税收新闻报道工作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十三)了解掌握本局干部队伍思想情况,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并抓好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十四)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对突出表现的科室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十五) 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选案科(电话:5856838)
(一)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税务检查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税收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确定检查对象;
(三)负责完善税务检查工作规程和有关检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税务检查专用的各种法律文书的设置和使用管理;
(五)负责检查、考核各区局税务检查工作部署和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全系统稽查机构的工作;
(六)负责全系统税务检查证颁发和管理;
(七)负责全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的管理工作,完善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分办、监督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举报奖金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九)负责稽查信息化管理、稽查局网站的维护工作;
(十)负责对本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十一)、配合市局法规处开展稽查案件复查工作;
(十二)负责案件自查、约谈、函告工作;
(十三)负责全系统检查、稽查工作情况的统计、汇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十四)负责税务检查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
(十五)负责与系统内外各相关单位及上级各业务部门协调与联系;协助综合科开展稽查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税收会计工作,按上级要求制作填报各类稽查统计报表;
(十七)、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典型案例材料; 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大、要案件情况;
(十八)、负责与办公室配合做好稽查回访工作。
(十九)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检查科(电话: 5888200)
(一)负责实施各类税收专项检查、专案稽查;涉税举报案件;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的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制作、送达本环节有关的各类文书;
(二)负责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写工作;负责实施环节的大案要案报告撰写工作;
(三)负责本科涉及稽查实施的有关报表并转报工作;
(四)按要求撰写稽查建议书;
(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审理科(电话: 5888202)
(一)负责对实施环节提交的案件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拟处理意见及稽查报告规范性等事项进行审核;
(二) 负责提出审理意见并提交审理委员会;
(三) 负责制作一审、二审的《审理报告》,三审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四)负责集体审理记录、做好审理台账工作;按期编发“二审会议纪要”;
(五)负责根据税收法律及审理委员会对案件的定性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制作有关税务文书;负责对案件转办单的编写工作;
(六)负责稽查报告与审理报告的规范工作,统一执法口径;开展案件审理成果特别是经审理回退补充稽查有重大成果案件的分析点评通报,指导案件查处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七)负责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与解答;
(八)负责收集、整理、传递稽查建议书,提出加强征管和稽查的措施;负责稽查案例的收集、编写与上报工作,做好以查促查;
(九) 负责做好对基层稽查局的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十)负责相关报表的统计、分类、归纳、总结、通报,并做好转报、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涉税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等各项应对工作;
(十二)对涉及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违法案件及时办理移送事宜;
(十三)做好稽查案卷装订归档工作;
(十四)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执行科(电话:5856806)
(一)负责本局稽查案件的执行入库工作;
(二)负责本局稽查欠税户的清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地税稽查系统执行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负责本局稽查案件涉嫌逃避缴纳欠税罪的调查,提起逃避缴纳税款罪移送建议;
(五)负责本环节各类文书的送达工作,按照税务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实施对被查处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入库并做好稽查执行台账工作;
(六)负责对不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纳税人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七)负责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税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负责联系法院,协调处理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工作;
(九)负责本科与执行有关的报表工作;
(十)负责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和稽查欠税公告工作;
(十一)负责稽查监督卡的发放工作;
(十二)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思蝴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电话:5888201)
(一)负责实施市地税稽查局指派的各类税收专项检查、专案稽查、涉税举报案件税收检查中的实施环节;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的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制作、送达本环节有关的各类文书;
(二)负责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写工作;负责实施环节的大案要案报告撰写工作;
(三)负责稽查实施台账工作;
(四)负责本局涉及稽查实施的有关报表,并转报工作。
(五)在办结具有典型普遍税收问题的稽查案件后,有责任撰写稽查建议书;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电话:5175659)
(一)负责实施市地税稽查局指派的各类税收专项检查、专案稽查、涉税举报案件税收检查中的实施环节;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的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制作、送达本环节有关的各类文书;
(二)负责稽查典型案例分析的撰写工作;负责实施环节的大案要案报告撰写工作;
(三)负责稽查实施台账工作;
(四)负责本局涉及稽查实施的有关报表,并转报工作。
(五)在办结具有典型普遍税收问题的稽查案件后,有责任撰写稽查建议书;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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