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厦门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上线通知
2021-04-23 12:00:58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20年度厦门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上线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上线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已改造升级完毕并发布上线,即日起受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网上申报。请纳税人在进行网上申报之前,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应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2020年度内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0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对于外省市总机构在厦门市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为了提高申报效率、保障申报质量,请尽量错峰申报。特别是零申报企业、亏损企业等请尽量于5月上旬前完成申报,避开5月中、下旬的申报高峰期,并有相对充裕的时间接收、处理我局申报质量监控系统扫描推送的申报错、漏信息。纳税人可充分利用网上申报系统的自动计算、提醒、校验、风险扫描功能,在提交申报前多次反复测试申报数据,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在5月31日前及时、准确完成纳税申报。
(二)涉税资料报送要求
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须依照《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三)填报注意事项
1.《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为必填表,只有在完整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并保存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增加其他申报表。
2.纳税人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信息缺失的,应至主管税务机关修改。
3.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分成三个入口,一般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一键零申报。
(1)一般企业,适合于所有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填报。
(2)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3)一键零申报,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机构(设立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中的“总分机构类型”为“非总分机构”);
②申报年度上年第四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主表中除第21行“税率(25%)”外其他数据项均为0或空。
③非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非营利组织。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所有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的企业必须填报;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非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5.纳税人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6.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应为“是”。
7.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8.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9.既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又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最优税收优惠,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享受。
10.2020年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第四季度申报时应享受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税率类优惠的,应先更正2020年第四季度申报表。
11.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2.纳税人若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且申报年度(按税款所属期)汇算清缴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下一年度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纳税人及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至税务机关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信息。
13.纳税人申报表审核成功后,可在提交申报前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对年度申报数据进行扫描,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也可以不修改直接申报。纳税人可在提交申报前多次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接收风险提示信息和修改数据。
14.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点击申报回执下方“缴款”进行开 票,可即时缴纳税款。或者,在申报期截止日之前,选择左侧菜单栏“税费缴纳-清缴税款”进行开 票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15.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多缴税款的,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取纳税人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与季度多缴数据,并提供退税申请的链接,纳税人点击后即可跳转至无纸化退税申请界面。
16.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申报人申报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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