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广州市社保费可延期缴纳
2020-02-13 14:42:42 来源:中华财会网
疫情期间,广州市社保费可延期缴纳国家税务局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温馨提醒尊敬的缴费人: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
疫情期间,广州市社保费可延期缴纳
国家税务局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缴费人: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延长期间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
如需要办理社保费申报、缴纳、查询等相关业务,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https://www.etax-gd.gov.cn)办理;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申报的,疫情防控期间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由税务机关在次月5日前批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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