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波江北区税收调查填报通知
2017-06-03 09:28:49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17宁波江北区税收调查填报通知
尊敬的税收调查纳税人:
一年一度的税收调查开始了,为顺利开展2017年税收调查工作,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甬国税发〔2017〕57号)的要求,现将我区企业税收资料调查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此次调查于2017年6月1日开始,7万同户企业(详见附件)请务必在2017年6月9日前、其他企业务必在2017年6月21日前通过宁波市国税局网站税收资料调查完成在线报送。纳入此次调查范围具体名单、相关操作指南、填表说明、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填报登录:请登录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nb-n-tax.gov.cn点击“网上申报”找到“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进入网厅界面,选择证书用户登录,下拉选项选“国税软CA”,点击登录。找到“网上直报”,点击“税收调查”。选择“2017年税收调查”任务组,输入用户名您的纳税人识别号,输入密码(地税税调企业Ds+用户名),进入后请修改密码,选择报表期“2016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在线填报——审核——上报。
三、需要填报的表格有信息表、企业表(01表)和货物劳务表(02表)等3张表格,01表逐行填列,02表应逐栏(即分货物或劳务)并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行。报表数据单位为“千元”,并在千元以下四舍五入。电力消费量单位是“万千瓦时”,煤炭、油、水资源消费量单位是“吨”,天然气消费量及其它气体燃料消费量单位是“万标立方米”。
四、纳税人在线填写齐全后,必须经过审核——审核所有表,审核通过方可上报。由于表数据之间还存在勾稽关系,只是各表“审核当前表”通过也有可能不能上报数据,请在线填写完成后点击“审核所有表”,当系统提示“审核无误”方可上报。
五、为了减轻纳税人填表负担,技术人员已从申报系统中提取国税、地税及相关部门已有信息及数据,无需再填写,核对不正确的可修改。其它数据逐行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填报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联系各分局的联系人员或管理员。
联系人员名单 城区分局 黎翔 87382015
庄桥分局 王佳怡 87583564
慈城分局 杨静波 87578806 87592989
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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