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2022-07-31 10:18:14 来源:中华财会网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2022年第16号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 条件和管理办法 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 境外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2022年3月23日
相关热词搜索: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国税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
-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https://ha.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入口:https://sd.gsxt.gov.cn
-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https://ln.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入口:https://gd.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入口:https://hn.gsx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