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特别注意事项
2022-05-30 11:51:47 来源:中华财会网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特别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年报罚款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施行。
《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市场主体不按时年报,除了面临信用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外,还将面临被罚款的风险。
※歇业的市场主体仍要年报
《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注意:市场主体歇业需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歇业备案,并依法公示年度报告。如果不再开展经营活动,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避免因长期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企业信息公示的法定平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等信息,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
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相关热词搜索: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特别注意事项
上一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scjg.xm.gov.cn
下一篇: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公示咨询电话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
-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入口:https://sd.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入口:https://gd.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https://ha.gsxt.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https://ln.gsxt.gov.cn
-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入口:https://hn.gsx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