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子税务局“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操作指引
2021-10-10 10:08:28 来源:中华财会网
广西电子税务局“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操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实行企业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实行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功能模块进行申报(以下简称“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其中,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预缴申报仅适用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二、推行“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是通过信息技术对纳税申报线上表格填写和办税流程进行优化,不涉及具体业务政策调整。推行该功能模块后,广西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等功能仍继续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广西电子税务局“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附件
广西电子税务局“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操作指引
第1章 目的 4
第2章 业务描述 4
第3章 操作流程 5
3.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联合申报) 5
3.1.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按期、次联合申报) 5
3.1.2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按季、月联合申报) 10
3.1.1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16
3.1.2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 28
3.1.3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38
3.1.4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房产税) 42
3.1.5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 47
3.1.6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车船税) 56
3.1.7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自然人--车船税) 60
3.1.8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自然人--车船税) 68
3.1.9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 72
3.1.10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印花税) 80
3.1.11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自然人--印花税) 84
3.1.12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自然人--印花税) 90
3.1.13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 94
3.1.14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耕地占用税) 99
3.1.15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资源税) 102
3.1.16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资源税) 110
3.1.17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114
3.1.18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 119
3.1.19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 124
3.1.20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契税) 127
3.1.2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契税) 130
3.1.22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自然人--契税) 133
3.1.23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自然人--契税) 136
3.1.24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按季) 139
3.1.25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环境保护税) 158
3.1.26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烟叶税) 165
3.1.27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烟叶税) 167
3.2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联合申报) 169
3.2.1 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企业所得的税月(季)度申报) 170
3.2.2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175
3.2.3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税源采集) 176
3.2.4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176
3.2.5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房产税) 177
3.2.6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采集) 177
3.2.7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车船税) 177
3.2.8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 178
3.2.9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印花税) 178
3.2.10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 179
3.2.11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耕地占用税) 179
3.2.12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资源税) 180
3.2.13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资源税) 180
3.2.14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 180
3.2.15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土地增值税) 181
3.2.16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契税) 181
3.2.17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契税) 182
3.2.18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 182
3.2.19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环境保护税) 183
3.2.20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烟叶税) 183
3.2.21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烟叶税) 183
第1章 目的
本文档主要介绍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联合申报)、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操作方法。希望用户能通过此文档能了解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联合申报)、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功能流程。
第2章 业务描述
本功能提供纳税人进行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路口可从【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联合申报)或【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两个模块进入。
第3章 操作流程
3.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联合申报)
财产与行为税纳税人申报实现了多个税种联合申报,且多种所属期一同申报。以下以按期、次联合申报,按季、月联合申报为例介绍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联合申报)的操作方法。
3.1.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按期、次联合申报)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2)出现申报选择表后,选择税款属期为3月份,如下:
(3)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4)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5)进入申报表后会展示申报信息,可以看到既有按次申报信息,也有按月申报信息。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6)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7)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8)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9)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2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按季、月联合申报)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2)出现申报选择表后,选择税款属期为1-3月份,如下:
(3)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4)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5)进入申报表后会展示申报信息,可以看到既有按月申报信息,也有按季度申报信息。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6)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7)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8)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9)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1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3.1.1.1 新增城镇土地
(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城镇土地】按钮。
此外,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也可操作进行税源采集。如下:
(2)输入土地基本信息和土地应税明细后,点击保存,如下:
(3)保存成功后,会在下方历史城镇土地信息中显示,勾选已保存的土地信息,点击上传资料。
(4)选择对应的资料后进行上传,如下:
上传成功则新增城镇土地完成。
3.1.1.2 变更
当纳税人的应税土地面积发生变化、应税的土地等级发生变化、应税的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通过“变更“来现实。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土地税源信息后,点击【变更】按钮。如下:
(2)勾选需要变更的土地应税明细信息后,点击【变更】按钮。如下:
(3)选择变更日期,更改应税明细信息后,点击【保存】。如下:
(4) 提示保存成功,则变更操作完成。
3.1.1.3 作废
采集土地完成后,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税源的作废。已申报的税源不允许进行作废。
(1)作废未申报的土地信息,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土地税源信息后,点击【作废】按钮。如下:
(2)弹出弹窗提示:是否确认作废土地总体信息,作废后该土地所对应的应税明细信息一并作废。确认作废则点击【确定】。
(3)弹窗提示作废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1.1.4 义务终止
(1)使用主体纳税人或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土地税源信息后,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如下:
(2)选择土地转出时间后,点击【保存】
(3)弹窗提示操作成功即可。
3.1.1.5 撤销终止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土地税源信息后,点击【撤销终止】按钮。如下:
(2)弹窗提示:撤销义务终止成功!则撤销终止成功,如下:
3.1.2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
3.1.2.1 新增房产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房产】按钮。
此外,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也可操作进行税源采集。如下:
(2)输入房屋基本信息和应税明细后,点击保存,如下:
(3)保存成功后,会在下方历史房屋信息中显示,勾选已保存的房屋信息,点击上传资料。
(4)选择对应的资料后进行上传,如下:
上传成功则新增房产完成。
3.1.2.2 变更
当纳税人的应税房产原值发生变化、应税房产租金收入发生变化,应税房产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通过“变更“来现实。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房产税税源信息后,点击【变更】按钮。如下:
(2)勾选需要变更的房屋应税明细信息后,点击【变更】按钮。如下:
(3)选择变更日期,更改应税明细信息后,点击【保存】。如下:
(5) 提示保存成功,则变更操作完成。变更从价信息,如果涉及从租信息的变更,还需点击应税明细(从租)操作变更。
3.1.2.3 作废
采集土地完成后,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税源的作废。已申报的税源不允许进行作废。
(1)作废未申报的土地信息,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作废的房产税税源信息后,点击【作废】按钮。如下:
(2)弹出弹窗提示:是否确认作废房屋总体信息,作废后该房屋所对应的从价、从租应税明细信息一并作废?确认作废则点击【确定】。
(3)弹窗提示:数据作废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3.1.2.4 义务终止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终止的房产税税源信息后,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如下:
(2)选择土地转出时间后,点击【保存】
(3)弹窗提示操作成功即可。
3.1.2.5 撤销终止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房产税税源信息后,点击【撤销终止】按钮。如下:
(2)点击确定后,弹窗提示:撤销义务终止成功!则撤销终止成功,如下:
3.1.3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3)选择税款属期后,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
(10)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11)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12)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13)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14)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15)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16)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4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房产税)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4)选择税款属期后,勾选房产税。
(17)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18)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19)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20)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21)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22)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23)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5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
3.1.5.1 新增车辆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为车辆后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此外,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也可操作进行税源采集。如下:
(2)点击增加按钮,增加一行信息,根据需要,需要增加相应的行次。
(24)填写车辆信息完整后,点击保存车船。
(4)保存成功,出现提示:保存成功,是否跳转至财行税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列表页面?如下:
3.1.5.2 新增船舶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为船舶后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此外,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也可操作进行税源采集。如下:
(2)点击增加按钮,增加一行信息,根据需要,需要增加相应的行次。
(3)填写船舶信息完整后,点击保存车船。
(4)保存成功,出现提示:保存成功,是否跳转至财行税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列表页面?如下:
3.1.5.3 变更车船信息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选择需要变更的车船信息后,点击变更。如下:
(2)变更相应的车船税信息后,点击保存车船。如下:
(3)保存成功,出现提示:保存成功,是否跳转至财行税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列表页面?如下:
3.1.5.4 删除车船信息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选择需要变更的车船信息后,点击删除。如下:
(2)出现提示:确定将已选择未申报记录全部删除吗?如下:
(3)点击确定,则删除车船税税源成功。如下:
3.1.6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车船税)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5)选择税款属期后,勾选车船税。
(25)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26)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27)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28)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29)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30)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31)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7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自然人--车船税)
3.1.7.1 新增车辆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为车辆后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如下:
(2)点击增加按钮,增加一行信息,根据需要,需要增加相应的行次。
(32)填写车辆信息完整后,点击保存车船。
(4)保存成功,出现提示:保存成功,是否跳转至财行税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列表页面?如下:
3.1.7.2 新增船舶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为船舶后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如下:
(4)点击增加按钮,增加一行信息,根据需要,需要增加相应的行次。
(5)填写船舶信息完整后,点击保存车船。
(4)保存成功,出现提示:保存成功,是否跳转至财行税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列表页面?如下:
3.1.7.3 变更车船信息
(1)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选择需要变更的车船信息后,点击变更。如下:
(4)变更相应的车船税信息后,点击保存车船。如下:
(5)保存成功,出现提示:保存成功,是否跳转至财行税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列表页面?如下:
3.1.7.4 删除车船信息
(3)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选择车船类型,选择需要删除的车船信息后,点击删除。如下:
(4)出现提示:确定将已选择未申报记录全部删除吗?如下:
(3)点击确定,则删除车船税税源成功。如下:
3.1.8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自然人--车船税)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6)选择税款属期和所属区域、税务机关后,勾选车船税。
(33)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34)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35)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36)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37)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38)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39)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9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
3.1.9.1 新增采集信息
(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此外,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也可操作进行税源采集。如下:
报验户登陆后可在【我要办税】-【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点击新增采集信息。或者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也可操作进行税源采集。
(2)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确定。需要按次申报,所属期起止选择同一天点击确定;需要按期申报,有相应税费种认定,则可以根据认定选择对应所属期。例如:认定了按月申报,则所属期起止分别选择2021-05-01与2021-05-31。
(40)选择按期申报所属期,会自动带出已认定的税目,填写明细后点击登记报送即可。选择按次申报所属期,需要点击增加,增加行次后填写申报明细,再点击登记报送。
(4)出现提示:报送成功!则采集完成。如下:
3.1.9.2 变更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印花税信息后,点击变更。如下:
(6)变更明细信息后,点击登记报送。
(7)出现弹出:报送成功!则变更成功。
3.1.9.3 作废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选择需要作废的印花税税源信息,点击作废。如下:
(6)弹出提示:作废成功。如下:
3.1.10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印花税)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7)选择税款属期后,勾选印花税。印花税所属期按次申报的无需认定,所属期可以直接选择当月或者当天都可以,按期申报的需要选择对应所属期,如:按月认定,则选择需要申报的月份。
(41)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42)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43)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44)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45)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46)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47)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11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自然人--印花税)
3.1.11.1 新增采集信息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如下:
(3)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确定。
(48)打开采集表后,需要点击增加按钮,增加行次后填写申报明细,再点击登记报送。
(4)出现提示:报送成功!则采集完成。如下:
3.1.11.2 变更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勾选需要变更的印花税信息后,点击变更。如下:
(8)变更明细信息后,点击登记报送。
(9)出现弹出:报送成功!则变更成功。
3.1.11.3 作废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选择需要作废的印花税税源信息,点击作废。如下:
(7)弹出提示:作废成功。则作废完成。如下:
3.1.12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自然人--印花税)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
(8)选择税款属期、行政区划、街道乡镇、税务机关信息后,勾选印花税。印花税所属期按次申报的无需认定,所属期可以直接选择当月或者当天都可以。
(49)直接勾选默认选择所有可申报税源,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可进行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
(50)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界面。如下:
(51)点击左上角【申报表选择】可以切换主副表,核实申报信息。
(52)核实申报信息无误即可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确定后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53)显示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回到列表界面,点击税费缴纳,进入进行缴费缴费。
(54)目前可使用三方协议扣款与扫码扣款与无卡支付进行缴税。
(55)缴款完成则完成申报流程。
3.1.13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
3.1.13.1 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新增采集(企业、跨区财产登记纳税人)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有两种路径进入税源信息采集:
①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
②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采集信息】按钮,如下:
(2)填写“土地占用信息”、“申报计税信息”相关两次的信息。
(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4)保存成功后,点击“返回”按钮可返回耕地占用税税源列表信息。
3.1.13.2 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查询(企业、跨区财产登记纳税人)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查看】按钮,如下:
(2)点击“打印”可打印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表的信息,点击“导出”可导出excel格式的文件,点击“返回”按钮可返回耕地占用税税源列表信息。
3.1.13.3 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变更(企业、跨区财产登记纳税人)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变更】按钮,如下:
(3)点击“同步采集数据”可同步原已采集的数据,点击“返回”按钮可返回耕地占用税税源列表信息
3.1.14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耕地占用税)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缴纳及申报】-【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申报】按钮,如下:
(4)先选择所需要申报的“税款所属期”,然后勾选“耕地占用税”。
(3)可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后点击确定。
(5)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明细申报表界面。
(6)点击【申报表选择】下拉框可查看“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明细附表”。
(7)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完成申报,点击“打印”可对申报表数据进行打印,点击“返回”可返回申报主页面进行重新选择税源进行申报。
3.1.15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资源税)
新增资源税税源信息可从以下两个路径进入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
路径2: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和纳税申报】,在菜单下拉点击“财产行为税合纳税人申报”,在右边界面找到“新增申报”按钮,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申报界面,如下:
3.1.15.1 新增采集信息
(1)进入到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弹出框“资源税采集所属期选择”,根据税费种认定及申报所属期选择申报属期后点击“确定”进入“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填写税源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若选择的资源税采集所属期已经采集过税源信息,进入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则会提示“该属期已采集,如需更正请修改后保存!”,可直接修改后保存即可。
(2)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按钮说明:点击【同步采集数据】,可同步当前所属期金三最新数据;点击【作废】,将清空当前表单已采集的数据。
3.1.15.2 变更、作废税源信息
(1)变更税源信息,勾选已采集税源信未申报税源信息,点击【变更】按钮,进入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界面,变更税源后保存即可。
(2)若想要删除已采集税源信息(未申报),点击【作废】按钮,即可删除已采集税源信息。
3.1.15.3 查询已采集信息
(1)查询已采集税源信息,请在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可查该属期范围内所采集的税源信息,如下:
3.1.16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资源税)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的填写之后(详见《电子税务局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手册》),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图所示:
(2)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属期】,点选资源税前选择方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如下图所示:
(3)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确定】,界面自动跳转上一张页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4)确定税款无误后点击【申报】,如下图所示:
(5)申报成功后点击【税费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扣款银联无卡支付】进行税款缴纳。如下图所示:
(6)未进行扣款前,如需作废申报,可点击【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如下图所示:
(7)申报表打印,如需打印资源税申报表,可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找到要打印的资源税申报记录,点击【查看申报表点击】,页面自动跳转至申报表界面,在【申报表选择】可选择要打印“财产行为税纳税申表”或“财产和行为税减免明细申报附表”。
3.1.17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3.1.17.1 新增项目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①当纳税人需要采集土地信息时,可以在【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进行采集;②当纳税人需要采集不动产信息时,可以在【不动产项目报告】界面进行采集。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有两种路径进入税源信息采集:
①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
②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新增项目】按钮,如下:
(2)输入土地项目名称、所处街道、开户银行、项目建设开始结束时间等信息,如果有土地信息、不动产信息和转让信息,则添加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如下:
(3)在报告页面下方可以进行历史登记信息查询,以免重复登记,如下:
3.1.17.2 查询项目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新增项目】按钮,进入项目报告页面。
(2)在报告页面下方可以进行历史登记信息查询,以免重复登记,如下:
3.1.17.3 变更项目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新增项目】按钮,进入项目报告页面。
(2)在报告页面下方选择需要变更的历史登记信息,然后点击上方的变更按钮,进入变更页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对项目进行变更前,请先“查询”历史信息,然后选择要变更的信息后,点击左上角的“变更”:
录入要变更的项目内容后,点保存按钮,即可。
3.1.17.4 同步项目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新增项目】按钮,进入项目报告页面。
(2)在报告页面上方,点击刷新按钮,可以同步金三系统的项目信息。
3.1.18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
3.1.18.1 新增税源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①当纳税人需要采集土地信息时,可以在【城镇士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进行采集;②当纳税人需要采集不动产信息时,可以在【不动产项目报告】界面进行采集。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有两种路径进入税源信息采集:
①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
②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
选择申报表适用类型、所属期,选择土地项目,如下:
确定后,系统自动填写项目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一)”进行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
3.1.18.2 修改税源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税源列表勾选要修改的税源,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修改税源】按钮,如下:
输入要修改的收入信息,然后点击保存,也可以点击同步采集数据进行数据重置。
3.1.18.3 查看税源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税源列表勾选要查看的税源,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查看税源】按钮,如下:
可以对税源信息进行打印和导出。
3.1.18.4 删除税源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税源列表勾选要删除的税源,在页面上方操作栏点击【删除税源】按钮,如下:
点击确定,删除该税源。
3.1.19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的填写之后(详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手册》),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图所示:
(2)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属期】,点选资源税前选择方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如下图所示:
(3)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确定】,界面自动跳转上一张页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4)确定税款无误后点击【申报】,如下图所示:
(5)申报成功后点击【税费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扣款银联无卡支付】进行税款缴纳。如下图所示:
(6)未进行扣款前,如需作废申报,可点击【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如下图所示:
(8)申报表打印,如需打印资源税申报表,可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找到要打印的资源税申报记录,点击【查看申报表点击】,页面自动跳转至申报表界面,在【申报表选择】可选择要打印“财产行为税纳税申表”或“财产和行为税减免明细申报附表”。
3.1.20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契税)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契税税源信息报告》有以下路径:①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②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契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如下图:
(2)点击【税源标志】下拉框,选择“土地税源编号”或“房源编号”。如下图:
(3)选择需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确定】。如下图:
(4)填写表单后,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5)点选采集好的房屋或土地税源信息,点击【上传资料】,选择上传列表中所需资料,如下图:
(6)成功采集税源信息并上传资料后,可在此界面【变更】或【作废】契税税源信息。如下图:
3.1.2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契税)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契税税源采集》表采集好契税信息后,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点击【新增申报】。如下图:
(2)选择【税款属期】,点选【契税】前选项方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如下图:
(3)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名称,点击【确定】-【下一步】,如下图:
(4)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如下图
(5)点击【税费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扣款银联无卡支付】,如下图
(6)未进行扣款前,如需作废申报,可点击【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如下图所示
3.1.22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自然人--契税)
(1)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契税税源信息表》有以下路径:①点击【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契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②点击【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在页面上方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如下图:
(2)点击【税源标志】下拉框,选择“土地税源编号”或“房源编号”。如下图:
(3)选择需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确定】。如下图:
(4)填写表单,确认表单填写无误后,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5)点选采集好的房屋或土地税源信息,点击【上传资料】,选择上传列表中所需资料,如下图:
(6)成功采集税源信息后,可在此界面【变更】或【作废】契税税源信息。如下图:
3.1.23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自然人--契税)
(1)使用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契税税源信息报告》表采集好契税信息后,点击打开【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点击【新增申报】。如下图:
(2)选择【税款属期】,依次选择【行政区划】-【街道乡镇】-【税务机关】,点选【契税】前选项方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如下图:
(3)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名称,点击【确定】-【下一步】,如下图:
(4)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如下图:
(5)点击【税费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扣款银联无卡支付】,如下图:
(6)未进行扣款前,如需作废申报,可点击【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如下图所示:
3.1.24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按季)
3.1.24.1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有以下路径:①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点击【税源信息维护】。
②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税源信息维护】,如下图:
(2)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界面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3.1.24.2 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1)在《环境保护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附表【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如下图:
(2)点击【增加】,点击【税源编号】下的空白栏,带出税源信息列表,选择需采集的污染物,点击【确定】,如下图:
(3)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信息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4)点击【返回】,如下图:
(5)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采集(按季)】,如下图:
(6)选择所属期,点击【确定】,如下图:
(7)点击附表【大气、水污染物计算】表,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定所填数据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3.1.24.3 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1)在《环境保护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附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如下图:
(2)点击【增加】,点击【税源编号】下的空白栏,带出税源信息列表,选择需采集的污染物,点击【确定】,如下图:
(3)如需填写【综合利用情况】,点击【综合利用情况】下的空白栏带出“综合利用情况”选项,选择回收方式点击【确定】,如下图:
(4)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信息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5)点击【返回】,如下图:
(6)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采集(按季)】,如下图:
(7)选择所属期,点击【确定】,如下图:
(8)点击附表选择【固体废物计算】,如下图:
(9)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数据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3.1.24.4 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
(1)在《环境保护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附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如下图:
(2)点击【增加】,点击【税源编号】下的空白栏,带出税源信息列表,选择需采集的污染物,点击【确定】,如下图:
(3)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信息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4)点击【返回】,如下图:
(5)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采集(按季)】,如下图:
(6)选择所属期,点击【确定】,如下图:
(7)点击附表选择【噪声计算】表,如下图:
(8)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数据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3.1.24.5 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1)在《环境保护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附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如下图
(2)点击【增加】填写表单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3)选择【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如下图:
(4)点击【增加】,新增一条数据信息,填写《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采集的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确认所填信息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5)点击【返回】,如下图:
(6)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采集(按季)】,如下图:
(7)选择所属期,点击【确定】,如下图:
(8)选择需要申报“排污系数”的污染物,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数据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3.1.24.6 抽样测算基础信息采集
(1)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采集需要按“抽样测算”法计算的污染物,点击【保存】,确认所填数据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2)点击【返回】,如下图:
(3)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采集(按季)】,如下图:
(4)选择所属期,点击【确定】,如下图:
(5)点击附表选择【抽样测算计算】表,如下图
(6)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数据无误,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注意事项:如在税务局金三系统上对以上各污染物的基础信息采集表(即:《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有数据修改、删除、增加等操作的,请点击【同步采集数据】同步金三系统的数据。
申报计算及减免采集(按次)
(1)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税源信息维护】,如下图:
(2)勾选“按次申报”后的【是】选项方框,勾选【污染物类别】,如下图:
(3)确认所勾选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登记报送】,报送成功后点击【返回】,如下图:
(4)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采集(按次)】,如下图:
(5)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确定】,如下图:
(6)点击【增加】,填写表单内容,点击【保存】,确认所填数据无误后,点击【登记报送】,如下图:
3.1.25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环境保护税)
3.1.25.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按季)
(1)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环境保护税基础税源信息报告》的填写之后(详见《电子税务局环境保护税基础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手册》),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图所示:
(2)选择【税款属期】(按季),点选【环境保护税】前选项方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如下图:
(3)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名称,点击【确定】-【下一步】,如下图:
(4)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如下图:
(5)点击【税费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扣款银联无卡支付】,如下图:
(6)未进行扣款前,如需作废申报,可点击【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如下图所示:
3.1.25.2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按次)
(1)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选择【税款属期】,点选【环境保护税】前选项方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如下图:
(2)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名称,点击【确定】-【下一步】,如下图:
(3)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如下图:
(4)点击【税费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扣款银联无卡支付】,如下图:
(5)未进行扣款前,如需作废申报,可点击【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如下图所示:
3.1.26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烟叶税)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烟叶税税源明细表》有以下路径:①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税源信息采集】,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②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烟叶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如下图所示:
(2)填写表单后点击保存,如下图所示:
(3)保存成功后如需清空数据重新填表,可点击【删除】清空数据,如下图所示:
3.1.27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烟叶税)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烟叶税税源信息报告》的填写之后(详见《电子税务局烟叶税税源信息报告操作手册》),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如下图所示:
(2)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款属期】,点选烟叶税前选择方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如下图所示:
(3)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确定】,界面自动跳转上一张页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4)确定税款无误后点击【申报】,如下图所示:
(5)申报成功后点击【税费缴纳】,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扫码扣款银联无卡支付】进行税款缴纳。如下图所示:
(6)未进行扣款前,如需作废申报,可点击【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如下图所示:
3.2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联合申报)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实现了多个税种联合申报,包括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月(季)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资源税共十一个税种,且多种所属期一同申报。以下以按期、次联合申报,按季、月联合申报为例介绍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操作方法。
3.2.1 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企业所得的税月(季)度申报)
一、适用范围
本模块适用于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含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在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3.2.1.1 申报表填写
(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如下
【新增申报】
(2)点击企业所得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跳转至企业所得税表单填写界面,点击右上方主附表树可进行《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主附表的切换填写保存。
【申报表填写】
【企业所得税表单填写】
3.2.1.2 企业所得申报
(1)企业所得税表单填写保存后,点击“返回”按钮,回到财产行为税申报界面->选择要申报的所属期,勾选“企业所得税”左边勾选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确定税源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申报。
【返回申报界面】
【选择未申报税源】
【确定税源信息】
【申报】
3.2.1.3 税费缴纳
申报成功后,在【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首页,可查看企业所得税申报记录,点击“税费缴纳”,页面跳转税费缴纳界面,可采用“三方协议扣款”、“银联无卡支付”进行税款缴纳。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首页
【税款缴纳】
3.2.1.4 作废
作废企业所得税申报,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作废】界面,在页面找到需要作废的申报信息,点击【作废】按钮。
3.2.2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3.2.2.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1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3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税源采集)
3.2.3.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4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3.2.4.1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路径2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3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5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房产税)
3.2.5.1 房产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房产税申报路径2及房产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4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房产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6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采集)
3.2.6.1 车船税税源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5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7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车船税)
3.2.7.1 车船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房产税申报路径2及房产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6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车船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8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
3.2.8.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9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9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印花税)
3.2.9.1 印花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印花税申报路径2及印花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10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印花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0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
3.2.10.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13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耕地占用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1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耕地占用税)
3.2.11.1 耕地占用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耕地占用税申报路径2及耕地占用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14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2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资源税)
3.2.12.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15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资源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3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资源税)
3.2.13.1 资源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资源税申报路径2及资源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16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资源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4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
3.2.14.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18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5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土地增值税)
3.2.15.1 土地增值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土地增值税申报路径2及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19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6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契税)
3.2.16.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契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契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20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契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7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契税)
3.2.17.1 契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契税申报路径2及契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2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契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8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
3.2.18.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24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19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环境保护税)
3.2.19.1 环境保护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环境保护税申报路径2及环境保护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25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20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烟叶税)
3.2.20.1 税源信息采集
(1)采集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跨区域税源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在页面左上角点击【新增申报】按钮-点击税源信息采集。
(2)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2、3及烟叶税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可参考文中3.1.26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烟叶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3.2.21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烟叶税)
3.2.21.1 烟叶税申报
(1)申报路径1:使用主体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申报。
(2)烟叶税申报路径2及烟叶税申报流程可参考文中3.1.27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烟叶税)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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