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福利费、招待费、捐赠、手续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总结
2023-05-28 12:24:53 来源:中华财会网
工资薪金、福利费、招待费、捐赠、手续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总结
一、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税前扣除
项目 |
具体类型 |
相关规定 |
工资薪金 |
一般情况 |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扣除比例:100% |
职工保险 |
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扣除比例:100% |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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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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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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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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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工作经费 |
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二、业务招待费及广宣费税前扣除
项目 |
具体类型 |
相关规定 |
业务招待费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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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一般企业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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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草 / 企业 |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三、捐赠税前扣除
项目 |
具体类型 |
相关规定 |
公益性捐赠 |
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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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捐赠 |
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
亚运捐赠 |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
四、企业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项目 |
具体类型 |
相关规定 |
手续费和佣金限额扣除 |
一般企业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其他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
保险企业 |
根据《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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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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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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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和佣金据实扣除 |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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