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填报注意事项
2023-04-11 12:19:08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填报注意事项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填报注意事项
为帮助纳税人便捷准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对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进行了相关优化调整。
(一)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基础信息表“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选择了2015版或2021版或自行设计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排除在外),自动生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供企业填报。基础信息表中的“224研发支出辅助样式”项目系统默认研发支出辅助样式为2015版,如企业辅助样式为“2021版”或“自行设计”,需进入基础信息表,在“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进行修改。基础信息表中的“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项目中选择“2021版”或“自行设计”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3、7、16、19、23、28等行次下的明细行次无需填报,上述行次不执行规定的表内计算关系。
(二)关于“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的填报。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时,系统默认只有“全年100%”(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一个选项:1.在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2.税务登记中行业门类是制造业。
其他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选择为“前三季度75%且第四季度100%(其他企业)—— 按比例计算或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建议选择更为优惠的方式享受该项政策。申报所属期年度新开业的企业选择按比例计算时,第四季度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本年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全年实际经营月份)。
以上规则同样适用于《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28行“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及其明细行次。
(三)有关研发费用表间逻辑关系。当企业利润表或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填报了研究费用,就必须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41行,否则系统提示错误。
(四)负面清单行业无法填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税务登记中行业门类是烟草制造业、住所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的企业,属于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系统不允许以上企业选择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及《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28行“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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