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范围有哪些
2023-01-07 12:41:38 来源:中华财会网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范围有哪些
目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包括四类:
第一类,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二类,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三类,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第四类,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上述四类允许一次性扣除是指全部单位价值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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