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电子税务局耕地占用税网上申报常见问答
2021-08-14 10:53:16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21电子税务局耕地占用税网上申报常见问答
1.十税合一之后,耕地占用税的申报模块有变化吗?
答:有。现电子税务局是将税源登记与申报合在一个模块【耕地占用税申报(2019)】进行操作,十税合一之后分为两个步骤: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再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2.未批先占的,十税合一之后有什么变化?
答:未批先占的,必填项中减少了“项目(批次)名称”,增加了必填项“认定的实际占地面积”填列项。未批先占的,必须填报“认定的实际占地面积”。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减免政策的,如何操作?
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减免政策的,在填写申报表信息时,占地用途勾选“交通基础设施”,选择征收品目、征收子目,“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选择“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七条第二款)”,录入减免税面积等项目。此时,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减免政策享受完成。
4.水利工程享受减免政策的,如何操作?
答:水利工程享受减免政策的,在填写申报表信息时,占地用途勾选“水利工程”,选择征收品目、征收子目,“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选择“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七条第二款”,录入减免税面积等项目。此时,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减免政策享受完成。
5.“本期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位置是否发生变化?
答:发生了变化。现电子税务局,“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在“耕地占用信息”栏次中。十税合一之后,“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挪到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中。
6.录入相应税源信息后,税款信息计算出现错误,与实际应纳税款信息不符,请问应如何解决?
答:请核实是否填写税源信息中的“征收子目”,征收子目虽然为非必填项,但实际申报中若不选择“征收子目”,不能带出正确的适用税额,导致税款信息计算出错。
相关热词搜索: 2021电子税务局耕地占用税网上申报常见问答
上一篇:2021电子税务局烟叶税网上申报常见问答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