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答
2021-01-29 11:06:57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答
1.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哪些报表发生了变化?
解答:本次共对13张表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表单样式及其填报说明进行调整的表单共11张,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仅修改填报说明的表单共2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
具体修改详情可参考政策附件内容或持续关注亿企答税系列内容。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2.企业所得税季报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但本年度是亏损的,是否还需要填写免税项目的所得额?
解答:如果本年度整体是亏损的,那么A201010表的第30、31行就不需要填写了。根据报表填写逻辑,当A200000第3+4-5行-A201010表第1+16+24行≤0时,A201010表第29行必须等于0,也就是说所得减免的部分无需再进行填写。
3.我单位是分支机构,请问季度预缴申报表如何申报?
解答:(1)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只需填写主表20、21栏次分支机构的部分,其他栏次不需要填写。
企税月(季)报时,总机构先申报,分支机构再申报时,主表的分摊税额等一般会通过核定自动下载(注:如果是省外的总机构,分支机构的主表提取不到分摊税额,需要手工填写哦)。
(2)如果是新设立的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由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二级分支机构不分摊企业所得税。实务中,分支机构一般仅需要进行零申报,具体处理可以和主管税局确认下。
参考政策:《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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