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答
2020-04-16 11:51:34 来源:中华财会网
2020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答
问题 1:我放弃退税还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答:不用。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如果放弃则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 2:我是一个外国人,年初预计居住不足183天按非居民个人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但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居住时间延长满足了居民个人条件,我需要年度汇算吗?
答:一般情况下需要。这主要是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按月或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和扣除项目与居民个人的预扣率和扣除项目不同,两者计算的税款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也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 3:非居民个人需要年度汇算么?
答:不需要。依据税法,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问题 4:扣缴义务人可以为我做些什么?
答:扣缴义务人除在支付所得时扣缴税款外,还要为您办理以下事项:
1.如果扣缴义务人为任职受雇单位,应当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终了,根据您的需要,为您代办年度汇算或者培训辅导您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为您提供支付所得或者扣缴税款信息;
3.如果您发现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信息与本人情况不符,可向其核实并提请其办理更正申报等。
问题 5:我需要配合扣缴义务人做些什么?
答:您需要配合扣缴义务人完成以下事项:
1.向扣缴义务人如实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
2.相关基础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的,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修改;
3.配合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拒绝。
4.如果您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您需要:
(1)年度终了后的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不再为您集中办理。
(2)真实、完整、准确地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优惠等涉税信息。
(3)如申请退税,需准确提供本人有效且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如需补缴税款,及时将税款交付扣缴义务人。您不得同时选择多个扣缴义务人代您办理汇算。
问题 6: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答:如果您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不包括在“年收入”中。如果您选择将全年一次性资金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包括在“年收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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