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网上申报附表四中加计抵减无法填写数据怎么办
2020-02-25 13:34:10 来源:中华财会网
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网上申报附表四中加计抵减无法填写数据怎么办
问: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网上申报附表四中加计抵减无法填写数据怎么办?
答: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提示进行填写:
①政策适用年度:选择2020年;
②所属行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③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均自动带出;
④四项服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根据填写的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占比,并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提交并办理成功后,请返回并点击【菜单】-【账户】-【更新核定】重新下载更新核定后再进行加计抵减填报。
也可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系统企业端软件:打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软件自动判断纳税人该所属期年度是否有有效的加计抵减声明,如有则直接进入增值税填报页面。如无有效的加计抵减声明,则弹出填写加计抵减情况声明提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适用15%还是10%的加计抵减声明或关闭。企业按步骤填写加计抵减声明提交后,点击打印就可打印已填写的加计抵减声明;点击关闭进入增值税填报页面。同时,如果忽略关闭提示,还可在增值税报表菜单中,选择“填写加计抵减政策声明”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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