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财政局部门电话
2020-02-20 10:58:59 来源:中华财会网
诸城市财政局部门电话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稳定和安全管理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职责;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等。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536—6213658)
(二)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各镇街(园区)预算;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
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计划;指导镇街(园区)财政管理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有关事宜;
负责市对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拟定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
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研究提出经济、建设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
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归口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资费标准;配合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
研究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编制全市和市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申报、发行使用;负责政府融资平台监督管理;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全市政府性债务信息,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债务风险状况,控制债务规模,拟订化解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指导、考核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等。
(联系电话:0536—6213605)
(三)国库科。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等国库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拨付和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并进行财政
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汇编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配合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6—6182782)
(四)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行政、
政法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536—6213534)
(五)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拟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出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
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和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536—6096163)
(六)综合与改革科(挂基本建设科牌子)。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相关支出政策;
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
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发行额度,
监管彩票市场;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拟定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制度,
监管保障性住房各项补助资金使用,协助提出棚户区改造工作资金管理方面政策性建议;承担清理、
规范公务员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的具体工作;
承担国土、规划、社区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
(联系电话:0536—6213942)
基本建设科:提出市级基本建设、城市维护等专项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并监督执行;管理国债、省级及以上基本建设资金;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和投资计划安排意见;管理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资金。
(联系电话:0536—6075052)
(七)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联系电话:0536—6353107)
(八)社会保障科。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承担部门预算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事业改革方案。
(联系电话:0536—6213178)
(九)企业科(挂金融与国际合作科牌子)。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指导并监督企业执行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负责企业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落实市政府鼓励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企业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负责财政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电话:0536—6213532)
金融与国际合作科:负责国际贷款管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其他金融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
(联系电话:0536—6075023)
(十)审批服务科(挂会计科牌子):负责集中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等行政审批事项。
会计科: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管理。
(联系电话:0536—6213281)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
(联系电话:0536—6075017)
二、下属事业单位
1.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承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工作;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发行额度,监管彩票市场;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2.基层财政管理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镇街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镇街财政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基层财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6—6213531)
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和管理全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0536—6568935)
5.财政监督局。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
(联系电话:0536—6213132)
6.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投资方面的前期论证,包括对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进行评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概(预)算评审,提供市政府决策;负责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的投资评审;负责建设项目决算的评审。
(联系电话:0536—6213132)
7.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配合国库科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管理运行机制;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办理财政资金支付。进行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工作;配合建设并维护支付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国库科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6—6566322)
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负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规划指导、政策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识别评估及项目库和专家库建设;负责提供融资支持、业务指导及相关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宣传培训、绩效评价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9.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提出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措施建议,协调推进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涉农税费制度和政策的拟定,提出健全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公益事业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解决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研究与农村改革相关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联系电话:0536—6075060)
10.财政信息中心。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有关规划、建设、运维等工作;承担信息资源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信息服务、技术维护和保密等;负责局机关信息化设备设施的选型、配置和运维等工作;指导镇街(园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等。
(联系电话:0536—6075057)
市政府领导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稳定和安全管理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职责;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等。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536—6213658)
(二)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各镇街(园区)预算;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
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计划;指导镇街(园区)财政管理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有关事宜;
负责市对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拟定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
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研究提出经济、建设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
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归口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资费标准;配合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
研究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编制全市和市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申报、发行使用;负责政府融资平台监督管理;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全市政府性债务信息,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债务风险状况,控制债务规模,拟订化解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指导、考核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等。
(联系电话:0536—6213605)
(三)国库科。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等国库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拨付和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并进行财政
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汇编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配合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6—6182782)
(四)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行政、
政法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536—6213534)
(五)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拟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出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
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和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536—6096163)
(六)综合与改革科(挂基本建设科牌子)。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相关支出政策;
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
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发行额度,
监管彩票市场;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拟定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制度,
监管保障性住房各项补助资金使用,协助提出棚户区改造工作资金管理方面政策性建议;承担清理、
规范公务员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的具体工作;
承担国土、规划、社区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
(联系电话:0536—6213942)
基本建设科:提出市级基本建设、城市维护等专项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并监督执行;管理国债、省级及以上基本建设资金;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和投资计划安排意见;管理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资金。
(联系电话:0536—6075052)
(七)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联系电话:0536—6353107)
(八)社会保障科。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承担部门预算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事业改革方案。
(联系电话:0536—6213178)
(九)企业科(挂金融与国际合作科牌子)。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指导并监督企业执行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负责企业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落实市政府鼓励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企业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负责财政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电话:0536—6213532)
金融与国际合作科:负责国际贷款管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其他金融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
(联系电话:0536—6075023)
(十)审批服务科(挂会计科牌子):负责集中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等行政审批事项。
会计科: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管理。
(联系电话:0536—6213281)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
(联系电话:0536—6075017)
二、下属事业单位
1.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承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工作;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发行额度,监管彩票市场;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2.基层财政管理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镇街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镇街财政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基层财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6—6213531)
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和管理全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0536—6568935)
5.财政监督局。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
(联系电话:0536—6213132)
6.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投资方面的前期论证,包括对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进行评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概(预)算评审,提供市政府决策;负责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的投资评审;负责建设项目决算的评审。
(联系电话:0536—6213132)
7.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配合国库科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管理运行机制;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办理财政资金支付。进行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工作;配合建设并维护支付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国库科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6—6566322)
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负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规划指导、政策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识别评估及项目库和专家库建设;负责提供融资支持、业务指导及相关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宣传培训、绩效评价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9.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提出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措施建议,协调推进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涉农税费制度和政策的拟定,提出健全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公益事业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解决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研究与农村改革相关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联系电话:0536—6075060)
10.财政信息中心。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有关规划、建设、运维等工作;承担信息资源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信息服务、技术维护和保密等;负责局机关信息化设备设施的选型、配置和运维等工作;指导镇街(园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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