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税优惠政策
2019-07-05 12:56:57 来源:中华财会网
最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税优惠政策
城建税:绝大部分省市都是减征50%,具体以各省税务局要求为准,注意: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依据计税的,如果月销售额低于10万,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应交税额为零,当然也不用缴纳城建税,如果本月有去税务局代 /开 /发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那么就需要交纳城建税了,大部分地区都是减征50%,申报时不要申报错了哦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月营业额10万以内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本月是否有代 /开的发票金额
文件依据: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按季度缴纳增值税,以每个季度销售额为一期计算。所以前三个季度符合条件,则前三个季芳减免,第4个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则第4个季度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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