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2017-11-30 09:52:30 来源:中华财会网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肯定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况下产生的,以下我们从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来进行详细了解(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就是指在后续计量的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外购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实际成本的确定与外购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一致。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2.自行建造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实际成本的确定与自行建造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一致。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取得的租金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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