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实名办税业务常见问题
2017-03-27 11:30:36 来源:中华财会网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实名办税业务常见问题
1.问题描述:外出经营报验户是否需要进行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答:需要。对于外出经营报验户只采集其具体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通过“发票代开实名办税信息登记核验”模块进行操作,选择“申请人和经办人为同一人”采集相应实名信息。
2.问题描述:过渡期内,存量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办税人员是否需拍照采集人像信息、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采集身份信息?
答:区分情况分别处理。过渡期内,对于本单位确定的部分风险较高、遵从度低的存量纳税人,且已通知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等办税人员到税务机关现场进行实名信息登记采集的,应按照程序现场拍照采集人像信息、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采集身份信息。其他存量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办税人员可不需拍照采集人像信息、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采集身份信息,只按照《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采集确认实名信息。
3.问题描述:过渡期内,如何确定哪些存量纳税人需到税务机关现场开展实名信息登记采集?
答:过渡期内,一方面是由县市区局风管办结合本地区税收风险管理情况,确定出部分风险较高、遵从度低的存量纳税人名单;另一方面是由县市区局税政法规科、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等业务部门结合日常税源管理情况,科学确定出税收遵从度不高需邀请进行现场办理的存量纳税人名单。上述两个名单合并后,成为本单位最终需邀请进行现场办理的存量纳税人名单,且不得以网上形式进行办理。
4.问题描述:过渡期内,已确定需到税务机关现场开展实名信息登记采集的存量纳税人通过网上提交实名信息登记审核信息怎么办?
答:在网上实名信息审核处理时,对此类情况予以审核不通过,在原因栏注明并提示其按要求进行现场办理。
5.问题描述:过渡期内,存量纳税人中的增值税起征点以下户数是否需统一组织进行实名办税信息采集?
答:过渡期内,可暂不统一组织进行采集。可待其上门办理相关业务时进行采集,也可督促其通过网上办理实名信息采集。
6.问题描述:过渡期内,少数新办纳税人不了解实名办税要求,是否要求其必须完成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才能办理其他涉税业务?
答:过渡期内,新办纳税人不了解实名办税要求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应解释说明工作,灵活把握过渡期政策,可先为其办理首次办税信息采集等基础性业务,提醒其按要求通过网上或现场等形式完成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后,再以预约办理等方式为纳税人办理发票领用等其他业务。
7.问题描述:对于一些大型国企、全国知名企业、外省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企业等,来我省新开设企业时,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是否需拍照采集人像信息、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采集身份信息?
答:提醒其可通过网上进行实名信息采集,也可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具体申请,由县市区局征管科归口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则纳税人只需填写《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税务机关直接采集确认其实名信息,不需拍照采集人像信息、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采集身份信息。
8.问题描述:实名办税信息登记过程中,将办税人员信息联网省公安厅户籍信息核查时,发现信息核查比对结果所显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人像照片等主要信息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答:可要求该办税人员出示如户口薄、驾驶证等其他身份证件进行辅助审核确认,如消除疑点,则通过实名信息认证;如仍有疑点,则告知纳税人未通过实名信息认证。
9.问题描述:实名办税信息登记过程中,由于部分办税人员为外省户籍,经联网省公安厅户籍信息核查无相应信息核查比对结果的,如何处理?
答:由实名信息登记人员、审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经验进行判别,完成处理。如确认身份证件照片与拍摄的人像照片基本一致,可作出通过验证的处理。如身份证件照片与拍摄的人像照片有较大差异,可要求该办税人员出示如户口薄、驾驶证等其他身份证件进行辅助审核确认,如消除疑点,则通过实名信息认证;如仍有疑点,则告知纳税人未通过实名信息认证。
10.问题描述: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办税人员信息如何采集?
答:根据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内已登记的办税人员信息记录情况,逐个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如分支机构需增加办税人员且无需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内办理登记的,则由已完成实名认证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填写《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在实名办税系统内增加办税人员信息记录并完成认证。
11.问题描述:办税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件以外的身份证件进行实名办税信息登记时,如何采集?
答:在确认其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与实名办税系统自动带出的金三核心征管信息一致的前提下,对相应身份证件进行拍照,确定图片清晰后存档即可。
12.个体工商户办理实名办税信息登记时,其身份证件已由原15位换为18位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个体工商户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身份证件已由原15位换为18位的情况,通过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件信息来完成身份证件认证;个体工商户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身份证件已由原15位换为18位的情况,可不通过读卡器读取身份信息,只通过对身份证件进行拍照,确定图片清晰后存档即完成身份证件认证。
13.在办理实名认证过程中,影像拍照显示窗口出现蓝屏或黑屏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属于硬件设备原因可能出现的问题。常用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可按顺序逐项尝试处理。首先,请检查硬件设备与电脑的USB接口连接处是否有松动,如有,将接口插紧即可。其次,如确认USB接口连接处无问题后,仍出现上述问题,请重启电脑。最后,如进行上述操作仍呈现该问题,请将硬件安装驱动程序在电脑上进行重新安装即可。
14.在进行实名办税信息登记时,如实名办税系统多次出现“身份证号码一致,但姓名不一致,需要在核心征管系统中办理变更业务”的提示,怎么办?
答:请仔细核对办税人员的姓名情况,应对核心征管系统中姓名的汉字进行逐字核对,确认是否有误,以及检查核心征管系统中姓名栏次是否有空格或其他特殊符号,修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办理后续业务。
15.A县税务机关是否可为B县税务机关管辖的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办理实名办税信息采集登记,即实现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全省通办?
答:选择网上办理形式的,目前已实现全省通办功能,办税人员提交实名办税信息登记申请后,系统直接分配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
选择现场办理形式的,在过渡期内,由于对存量纳税人和新办纳税人的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处理方式不同,各地不得对其他地区税务机关管辖的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办理实名办税信息采集登记;在2017年7月1日后,全省对纳税人的所有办税人员均采取逐个拍照、逐个验证身份证件的方式办理,可进行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全省通办。
16.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办税人员实名登记信息为什么无法做审核操作及相应处理?
答:此种情况一般是由于该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没有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审核,应告知其尽快提交法定代表人实名登记信息。实名办税信息认证流程是必须先认证通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实名登记信息,因此,需提醒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实名信息时,应先提交其法定代表人实名登记信息,再提交其他办税人员实名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