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营改增纳税人使用广州市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的相关说明
2016-10-08 10:14:22 来源:中华财会网
关于广州市营改增纳税人使用广州市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的相关说明
一、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国税网上办税大厅
营改增纳税人现已可以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国税网上办税大厅。登录方式如下:
(一)网上办税1号窗
对于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已经统一设置网上办税大厅1号窗登录账号。具体规则为:
1、5月1日前已在网上办税大厅1号窗办理过税收业务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用户名和密码保持不变。
2、5月1日前尚未在网上办税大厅1号窗办理过业务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登录用户名为: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初始密码为: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法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3、上述第2点的规则只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对于5月1日后的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仍按原有规则处理,即:纳税人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办理开户手续,初始用户名为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初始密码为纳税人开户时生成的随机密码,纳税人可以用此密码登录1号窗后点击修改资料模块修改密码。
(二)网上办税2号窗
营改增纳税人与我局现有非营改增纳税人的处理规则一致,即:网上办税2号窗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后才能继续进行涉税事项办理。
二、使用CA证书方式登录国税网上办税大厅
目前,未在国税申领CA证书的营改增纳税人已可以使用地税CA证书进行国税的网上办税。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可使用地税CA证书进行网上办税的的范围为:未在国税办理CA证书且已在地税办理CA证书的营改增纳税人。
(二)对于同时办理了国税和地税CA证书的纳税人,请继续使用国税CA证书进行网上办税,所持的地税CA证书仍无法在国税使用。
(三)使用地税CA证书进行网上办税前,需先安装“证联客户端”(详细安装方法请见本文最后的附件一)。此外,由于数字证书的密码保存在硬件介质中,故登录国税网上办税大厅时仍需使用地税CA证书本身的密码。
(四)国税网上办税大厅能支持目前地税在用的多种类型CA证书,包括纳税人在电信及其他CA运营商领用的CA证书。
(五)开通地税CA证书使用国税网上办税的仅适用于本次营改增纳税人,5月1日后地税CA证书数据将不再同步。因此,5月1日后在地税新申领的CA证书将不能登录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办理业务。
附件一:
营改增纳税人使用地税CA证书进行国税网上办税的操作指引
为配合营改增工作的开展,减少纳税人负担,经国地税部门联合配置后,未办理国税数字证书的广州市营改增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地税CA在广州国税网上办税1、2号窗办理涉税业务。
在使用国税网上办税之前,营改增纳税人需安装“证联客户端”,具体安装过程如下:
一、进入“广州市电子签名中心”网站(网址:www.gzca.gd.cn),点击进入“下载专区”,并下载“数字证书证联客户端(2016)”文件。
二、下载完成后解压“数字证书证联客户端.rar”压缩包,并运行“1-证联客户端.exe”安装证联客户端。安装的详细步骤可查看压缩包内的“证联客户端安装和功能说明手册.pdf”。
三、打开 ,在“我的证书”菜单下检查“我的证书信息”是否已正确显示。若未显示序列号和持有者,请重新安装地税CA驱动程序及客户端,并升级至最新版本。
四、进入广州国税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点击右方的“网上办税大厅”。根据需要办理的涉税业务类型选择登录1号办税窗口或2号办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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