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
2016-07-03 08:39:07 来源:中华财会网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
一、概念
国库集中支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在该制度下,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二、财政直接支付
1、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2、年度终了,根据本年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3、下年恢复额度时不做账务处理
4、下年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三、财政授权支付
1、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2、支用额度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年度终了、注销额度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下年初恢复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本年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6、下年收到上年末下达的零余额用款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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