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营改增常见问题解答
2016-06-24 09:38:24 来源:中华财会网
物业公司营改增常见问题解答
一、物业公司的小区停车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税目解释的规定,停车服务属于——销售服务/(六)现代服务/5.租赁服务/经营性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所以,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按照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11%.
二、停车费按照不动产租赁核算,有可能申请简易征收吗?
如果公司服务业连续12月销售总额小于500万元,可以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规定,征收率为5%.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第1点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征收率5%缴纳。
三、物业公司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电费、燃(煤)气费等,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若上述代收款项,属于上述两个条件之一,则代收费用不应计入销售额中计算缴纳增值税。若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需要将该费用并入销售额,一并征收增值税。
四、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全年物业管理费如何纳税?
若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时,一次性收费且开具了发票,则应当在开具发票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相关热词搜索: 物业公司营改增
上一篇: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能否抵扣
下一篇: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