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税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热点问题解答
2015-01-21 10:02:00 来源:中华财会网
广东省地税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热点问题解答
2015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将在广东正式运行。为符合全国统一的纳税规范,方便广大纳税人顺畅、高效办理涉税业务,广东省地税局就系统上线前后电子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电厅)、发票在线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可能遇到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解答。
问:电厅智能办税终端用户如何进行软件升级?
答:智能办税终端用户打开客户端软件后,系统提示点击升级链接,用户按指引进行升级安装后即可使用。综合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等功能在使用上有所改变,详细情况可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快速指引》。该指引可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上获取。
问:电厅网页版用户在使用上有什么大的改变?
答:我们提供多种形态的软件供原网页版用户选择使用。纳税人可继续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电厅网页版办理申报、缴款等业务,并下载电厅客户端纯个税版办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原亿万达等个税申报软件停止使用。纳税人也可以直接下载电厅客户端,办理基础涉税申报缴款、社保费申报缴款、个税明细申报缴款、财务报表报送等业务,享受更便捷的办税体验。
问:电厅客户端申报流程有哪些变化?
答:我们对智能办税终端的签章流程进行了优化:智能办税终端用户提交申报表前无需进行手工签章,系统在提交申报时同步生成凭证并签章,同时异步上传凭证到税务机关。
问:电厅网页版申报流程有哪些变化?
答:电厅网页版在界面上为纳税人提供了申报表自动计税功能。纳税人在填写应税信息时,系统自动计税,税费应征信息自动实时调整。电厅网页版在引导页和申报表填写界面上提供了办税指南。
问: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在电厅中进行申报缴款?
答: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通用申报”功能办理申报,也可以通过“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功能进行申报。超出定额的部分,在当期以实际收入(含定额部分)填报。对于批量预储扣税的纳税人,如果开出发票额超出定额的,可通过“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功能进行申报,在“计税依据”栏填写实际收入(含定额部分)金额。
按核定所得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通用申报”功能进行申报,也可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功能申报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问:电厅是否支持逾期申报?
答:电厅支持逾期申报。逾期申报后,缴纳税款将产生滞纳金。如果在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的限期改正期限后发生的逾期申报,税务机关将按处罚流程对逾期申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问:在使用电厅时,如果上期没有申报,是否可以申报本期税款?
答:除企业所得税与生产、经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外,其他申报表不管上期是否有申报,都可以正常申报。
问:电厅是否可以进行重复申报?
答:按次申报的税费和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类报表可以重复申报。对其他税费种不支持多次申报,用户可以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对通用申报和营业税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问:使用电厅客户端是否可以作废申报表?
答:纳税人申报后,未进行税费清缴的申报表可通过“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如已清缴则不能作废,需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修改。
问:电厅用户如何开通电子发票自开票资格?
答:纳税人可通过“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进行票种核定,然后在“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申请”中核定开票项目和子用户,税务机关受理后即可开通网上自开票资格。
问:电厅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为何不能选择“其他”证件类型?
答: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规则,个人所得税允许的身份证件类型分境内5种(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中国护照)以及境外7种(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台湾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请选择使用符合规则的身份证件类型。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对发票在线应用是否有影响?
答:纳税人通过发票在线系统自开票的使用方式没有变化。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1月8日0:00至8:30,由于金税三期系统切换,发票在线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纳税人将无法开具网络发票。请有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提前或延后开具网络发票。
问:自助办税终端的申报缴款、代开小额发票功能是否能继续使用?
答:由于金税三期系统与国库对接模式的问题,部分地市自助办税终端暂停提供申报缴款、代开小额发票功能,我们将尽快恢复。具体请以各地市(区)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自助办税终端POS缴款如何办理撤销?
答: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规则,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税终端缴款后,不能直接撤销,需要到税款所属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问:纳税人使用电子办税渠道过程中存在疑问,应如何咨询?
答:我省地税纳税人通过电子办税渠道办理税费业务量超过总业务量的8成以上,此次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使用电子办税渠道的纳税人需要更新安装软件,使用过程中办理事项的流程和操作也与原来有较大差异,我们将通过各大媒体、地税官方网站、12366短信、10000+9翼税网、各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等多个渠道发布相关指引,请广大纳税人予以关注。在软件更新、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纳税人可咨询12366服务热线或税收管理员,电厅智能办税终端用户可咨询10000+9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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