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基金会计处理
2013-08-14 14:18:00 来源:中华财会网
科技创新基金会计处理
一、创新基金的特点
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创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所需的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包括项目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创新基金项目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策规定,才有资格申请创新基金。企业在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时须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前,须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创新基金;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创新基金资格的。不能取得创新基金。(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创新基金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创新基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具有政府补助性质的创新基金有以下几种:
(一)与资产相关的创新基金
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固定资产,这部分资金可以通过折旧等方式回收而留存企业。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己“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该资产的构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构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开始计提折旧的当月起,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配结转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科目。
[案例一]2006年1月3日,甲公司收到省财政拨付给公司用于建设高品位丝原料茧基地建设资金48万元,要求用于购买科研设备一台。2006年1月31日,甲企业购入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验收入库,实际成本为60万元.其中12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使用寿命lO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09年2月1日。A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3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06年1月3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根据进账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80 000
贷:递延收益 480 000
(2)2006年1月31日购入设备.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3)自2006年2月起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分录如下:
①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 5 000
贷:累计折旧 5 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4000
贷:营业外收入 4 000
(4)2009年2月1日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分录如下: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320000
累计折旧 l8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
借:银行存款 360000
贷:固定资产清 320000
营业外收入 40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336000
贷:营业业外收入 336000
(二)与收益相关的翻新基金
创颜灌盆通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企业应当在收到货款项时按照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根据配比原则,与收益相关的创新基金应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计入营业外收入。若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在取得款项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转入营业外收入:若用于补偿前期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若无法分清是用于补偿前期还是后期的费用或损失。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若金额较大,也可以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案倒二】2008年2月2日,乙企业收到省财政拨付的科技创新基金50万元,用于家蚕品种的新品种开发。2008年新品种试制共发生开发经费20万元。2008年12月31日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改制,新品种试制失败,余款退回。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省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递延收益 500000
(2)2008年发生开发经费20万元:
借:研发支出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2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0
(3)2008年12月31日新品种开发试制失败,计入当期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0
贷:研发支出 200000
(4)退回剩余款项,分录如下:
借:递延收益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三)政府补助性质的创新基金需要返还的
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冲减相关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案例三】2007年6月,甲制药企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多肽制药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府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资助项目已于2007年1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2000万元.项目期2年,已投入资金1000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1000万元.其中计划贷款600万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2007年8月政府批准拨付甲企业贴息资金60万元,分别在2008年1月和2009年2月支付30万元和30万元。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8年1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3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递延收益 150000
营业外收入 150000
(2)2008年1月起,在项目期内按月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12500
贷:营业外收入 12500
(3)2009年2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3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00
通常情况下,创新基金可能既包括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包括人工费、项目费、管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偿,这种创新基金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企业取得这类财政拨款时,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在实务中.政府常常只资助整个项目开支的一部分。企业可能难以区分某项创新基金中哪些与资产相关、哪些与收益相关,或者对其进行划分不符合重要性原则或成本效益原则。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整项财政拨款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创新基金,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收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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