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飞论税收筹划
2013-07-19 14:19:03 来源:中华财会网
云中飞论税收筹划
云中飞论税收筹划
一、云中飞对税收筹划的定义是: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通过对交易主体、交易合同的筹划,以达到递延纳税或减少纳税的行为。
二、云中飞认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原则。
税收筹划就是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 原则,从多种方案中选择合法又最少纳税的方案。
情况一:甲乙两人在境内成立居民企业丙进行投资,这时的纳税情况是:丙自身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丙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所得无须纳税,但是丙将税后利润分给甲乙个人,需按“股息所得”项目为甲乙二人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丙转让股权所得需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情况二:甲乙两人在英属维尔京成立BVI公司,以BVI公司的名义向境内居民企业丙投资,这时的纳税情况是:丙自身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BVI公司从丙取得的股息所得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由于甲乙二人是隐身在BVI公司之后的,目前国内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尚不足以管理到“走出去”个人在境外的投资所得,所以个人所得税方面几乎可以不予考虑;BVI公司如转让境内股权,股权转让所得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综合考虑这两类情况中所要缴纳的居民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情况二的税负相对较轻,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 原则,因此选择情况二进行筹划。
三、税收筹划要点
1、云中飞认为,税收筹划不是对税的筹划,而是通过对交易主体、交易合同的筹划,以达到递延纳税或减少纳税的行为。因为,税是由交易产生的,税收筹划必须是对交易的筹划,交易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因此,税收筹划是对合同的筹划。古人早就说了:功夫在诗外。
(1)交易主体的设立与选择 。
交易主体的设立应该选择在低税率的地区设立,地区性的优惠才是真正简单直接的优惠,并且如果这个地区还有财政返还的话更是首选。交易主体的股权架构应该是控股股东如果是内资企业的尽量不要选择自然人(如果是外资企业的则可以选择境外自然人),常见的模式是,一个BVI公司控股一个居民企业,或是一个境内自然人在低税率的地区先设一个控股公司,然后这个控股公司再控股一个居民企业。
(2)交易合同的签定与选择
不同的合同,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后果。合同一签定,税就确定了。合同签定完了,再谈什么税收筹划就已经为时已晚。事前叫筹划,事后叫造假,就这个意思。财务总监应该全程参与合同的签定。云中飞认为,财务总监不是监督小会计的,而是监督总经理的。财务总监要时刻监督总经理签的合同有没有税务问题。
例如,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687号规定:
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二〇〇〇年九月五日
国税函[2000]687文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目录中均未列示。
为了避免国税函[2000]687文的误伤,签合同的时候就不要签一次性转让100 %的股权,你可以分2次转让或一次性转让99%的股权。
又比如捐赠,A企业将成本是80万元,售价100万元的产品捐赠,符合公益性捐赠。当年利润100万元。按捐赠的所得税处理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97
贷:产成品 80
应交税金-增值税 17
税收调整:视同销售调增20,捐赠限额12,调增85,合计调增105
应纳所得税=(105+100)*25%=51.25万
如果将非公益性捐赠合同改签赊销合同
即:直接作销售处理
借:应收账款117
贷:销售收入 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17
借:销售成本80
贷:产成品 80
应纳所得税=(100+20)*25%=30
3年后还可以作财产损失,还可以抵税29.25(117*25%)
二、税收筹划不能违法。
凡是违法的都不可能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不能违法,但是,税收筹划可以找税法的漏洞。
例如,59号文,分立,特殊处理只强调原有股权比例必须保持一致,并没有强调资产必须要和股权配比,因此,只要股权比例不变,资产可以随便分。
合并,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中,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允许结转弥补,但是59号文件及其管理办法都没有提到不允许存续企业的亏损进行弥补,因此如果企业以亏损企业作为存续企业去合并盈利企业,虽然不合理,但是找不到税法条款禁止弥补。
凡是违法的都不可能是税收筹划。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规定: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某人就根据这一条进行了解读,他说:
总局多么仁慈,你在季度预交所得税时,还用这么难受吗?多预提一点。还不明白,别干会计啦。
这个人的意思就是平时多预提费用,平时少预交所得税,把大部分的税留到汇算清缴才交,达到递延交税的目的。
而税法早就警惕这种行为的了,税法规定:
分子: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
/分母:(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青岛地税函[2010]2号 ,2010-01-05
5\企业在前三季度所得税申报中零申报或只申报很少一部分税款,大部分税款在年终汇算清缴中申报缴纳,对于企业这种不按照实际情况预缴所得税的行为如何处理:答:(国税函〔2009〕3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编造虚假计税依据(5万以下罚款)的行为,依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可能定偷税的,未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
又比如,现在还有所谓的专家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的各项税费,运用数据模拟测算比较方式,对“售后回租”这一常见的房地产促销手段,进行了筹划方案设计,并依据现行税收政策提出多个可实施的筹划方案,供决策者参考。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已经说的很清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处罚。
现在,不少专家都把一些违法的行为说成是税收筹划,例如:租金一月收10万、
筹划成:一半收租金5万,一半收管理费5万
或者是什么违约金,推广费、咨询服务费 、车辆维护费等、等的做法就很流行。
营业税照交,房产税少交一半
用现在流行的话说:
哥收的是管理费,不是租金。
还很有道理,还振振有词
古人早看出来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要说税务局。
这是标准的偷房产税行为。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各类市场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字[2009]100号
2009-11-03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近据部分地方反映:《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各类市场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桂地税发〔1997〕176号)有关市场管理部门资格的界定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依照办理。
除对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划分出来的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收取的租金收入和管理费(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的市场管理费)由其按规定分开计征房产税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不能划分租金收入和管理费,一律按出租收入征收房产税。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专业市场缴纳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地税函[2005]36号
颁布时间:2005-4-13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我省商品专业市场房产税的征管,解决房产税征收中税负不均衡的状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各商品专业市场房屋出租一律按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2、按照江西省计委、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赣计商价字[2003]766号)文件规定,各商品专业市场凡经设区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按批准的标准执行;未经批准的,考虑到商品专业市场雇佣保安人员、清洁工及一些必要维修费用的情况,对专业市场收取的房屋租金收入与物业管理费比例确定为:总收入的90%以上为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10%以内为物业管理费。
一半收租金,一半收管理费的行为是一个标准的偷逃房产税的行为,看了云中飞的这篇文章后,如果以后还有人给你做这个税收筹划,云中飞告诉你,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根本不是什么税收筹划专家,而是一名骗子,请你一脚把他踢出你公司的大门。
另外,现在有许多所谓的专家把对费用的筹划做成是对发票的筹划,进行虚开发票。云中飞告诉你,虚开发票绝不是税收筹划,是偷税行为,也是税务机关打击的重点。
《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通过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上海营改增后,咨询费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了,许多咨询公司都跃跃欲试,纷纷跑到上海设点去了。连四大的德勤也不例外,现在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成立了。但愿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不是为增值税发票而来。一些咨询公司的想法是,本来10万元的咨询费,与客户签合同时故意签100万,在扣除开增值税发票要交的税和开票费用后,剩余的钱返还给客户,以此来招揽业务,沦为开票公司。云中飞告诉你,这是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比上述的虚开普通发票更为严重。税务机关是绝对不允许你这样做的。
三、税收筹划要有实操性。
没有实操性,不能落地的税收筹划即使你吹得天花龙凤也是没有用的。例如,有专家说高尔夫球场为了少交土地使用税,可以搞一个鱼塘养鱼等等。
四、税收筹划具有模仿性。
税收筹划具有行业一窝蜂的特点。例如,白酒行业,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一般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不缴纳或者少缴纳消费税。
为遏制白酒行业利用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总局出台了国税函[2009]380号:
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这意味着最低计税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涨价部分将不再享受“自然避税”。但设销售公司仍然有数为。
写到这里,你可能会问云中飞,好的筹划是不会拿出来晒的。去哪里模仿呢?像qiqiaoao带领的全国最顶级的房地产筹划团队做的房地产案例是肯定不会告诉你的。那怎么办?云中飞告诉你一个办法,去上市公司的公告去偷师吧。
云中飞2011年12月4日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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