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渡资产使用权
2013-03-04 14:15:45 来源:中华财会网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是指资产的所有者将资产的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他人,以取得相关收益,但不转移资产所有权的行为。如:将资金借给他人使用,以收取资金利息等。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让渡资产所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涉及营业税的,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处理。
1.出租包装物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
2.出租固定资产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反分录)
4.出租无形资产(转让使用权)
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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