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2013-02-15 17:57:28 来源:中华财会网
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凭票扣税和计算扣税。这是注会考试的重点之一。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表:
类型 |
抵扣凭证 |
抵扣金额 |
扣税程序 |
抵扣时间 |
凭票 扣税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发票上列示的税额 | 先认证,后抵扣 | 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抵扣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发票上列示的税额 | 先比对,后抵扣 | 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比对抵扣 | |
计算 扣税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 | 买价×13% | ||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 运输费用金额×7% | 先认证,后抵扣 | 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 |
【注意的问题】
1.凭证丢失的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处理。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丢失,纳税人应当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构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稽核比对无误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购进货物或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
(1)扣税凭证:国有运费发票、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统一货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2)计算基数: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3)抵扣时间规定:从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公路货运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自2010年10月1日起,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开发,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允许其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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