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及会计处理
2013-02-12 08:01:24 来源:中华财会网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减值因素已经消失,减值的金额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期末计价原则: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由于存货账面余额→成本
所以,一旦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税费
注意:如果存货是直接用于出售的,则不需用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成本-估计销售税费
注意:
第一,进一步加工成本,只对需加工后再出售的存货
第二,材料是生产使用的,估计售价按照产品的售价。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跌价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已有贷方余额
结果大于零为当期补提;小于零应在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范围内转回。
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跌价准备已有的贷方余额(已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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