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2013-01-03 15:16:15 来源:中华财会网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对开户单位的处罚)
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的处罚。
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千元;
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
(1)1000元的罚款;
(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事项
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
非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1000元
1000元
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4.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例题。多选题】存款人的下列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有( )。
A.经营性存款人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B.经营性存款人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C.经营性存款人违反规定变造开户登记证
D.非经营性存款人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有:(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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