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原材料未收到发票如何暂估入账
2012-11-19 14:22:32 来源:中华财会网
【问】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22日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如果购入的材料已经运到,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3月末,甲企业应按暂估价入账,假定其暂估价为35000元。4...
【问】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22日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如果购入的材料已经运到,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3月末,甲企业应按暂估价入账,假定其暂估价为35000元。4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甲企业应于3月末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35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4月初将上述会计分录原账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贷:原材料 35000
在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贷:银行存款 4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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