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2-08-24 12:10:36 来源:中华财会网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权益性证券,冲减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对债务性证券记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无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会计处理如下: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科目。
企业合并成本中包含的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股利进行核算。
【提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出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投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分别不同资产进行会计处理(与出售资产影响损益的处理是相同):
(1)投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2)投出资产为存货,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按其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3)投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投资的,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2.企业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购买日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提示1】个别报表中,原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如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转入投资收益,待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提示2】若原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只需在购买日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长期股权投资。
(2)合并财务报表
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参见企业合并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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